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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个人商标转让需了解的内容

作者:大同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9 08:16:45

你有这样的经历吗?注册游戏、淘宝账号时,输入自己常用的昵称,弹出:该昵称已被注册。这种现象其实和大同商标注册很像,只是注册一个商标要比注册一个昵称更难,在同一类别下,不仅名称绝不能相同,两个字甚至一个字一样都可能因为近似被驳回。那么今天我跟大家说一说现在遇到商标注册问题的时候,我们该如何来思考问题,给大家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1、不要再一想名字就去考虑贴靠行业通用词了,其实做了这个行业这么久,发现在中国很多企业不乏大企业,注册商标时都格外偏爱行业通用词,其实我能理解为什么,因为希望自己的品牌被消费一看就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但是问题也来了,在商标法中明文规定,注册商标是不可以用行业通用词来表述的,因为这是缺乏显著性的,就好比世界上的男人和女人,总要起个名字来加以区分,绝对不可以大家都叫男人和女人是一样的。所以行业通用词的问题其实在商标注册中是个很大的陷阱问题。

2、远离大众偏爱的词汇,现在特别亮眼的名字越来越少了,主要原因是因为早期那些容易熟记、容易朗朗上口的名字越来越少了,而时下个性成为了另一个标签,就是一定要独特,就好比“滴滴、摩拜、ofo等时下很热点的品牌”在以前,我相信不可能有人会去想用这样的商标,其实主要原因很简单,因为现在受众人群变了,你的消费者在变,你再不个性起来就要落后了,所以商标注册也是一样的,大众偏爱词已经失宠了,请尽量远离。

3、尽量起三个字左右的名字,其实现在很多代理机构会建议要4个或更多字,我是不建议的,除非说多字的品牌辨识度很高例如“你说的都对”,除此之外,4个字其实也是风险高压坑区,为什么,因为商标存在近似风险,任意组合别人的商标也是属于商标近似的!

4、尽量避免元素较多注册,这一点不是代理机构要求你做的多赚的多,其实很多代理机构这么建议是真心帮助你在日后可以灵活多变使用,可以降低风险做准备的,因为商标审核中规定所有的不同元素在商标审核中都是分开来独立审核的,一部分近似整体驳回,很有可能在现在可以注册文字,由于别的原因的影响在日后驳回了,你再想注册已经注册不上了。

5、风险的事大家要用平常心看待了,注册过商标的企业都知道注册是没有办法保证百分之百成功的,因为商标局掌握了审核的大权,同样也会存在很多人为因素,因为法律的不确定性还是很大的,那么看待风险的问题就更要在这个时期用平常心来对待,因为注册量越来越大,注册难度越来越高,注册费用越来越低,那么只会带来一个结果,商标越来越难以注册了。所以现如今几率能在70%以上我们都会建议注册,为什么呢?因为有希望总比没有强,还有就是你不试怎么知道不行,商标注册是企业创立品牌的刚需,尤其是“新国货、新零售”时代的到来那么更是了,因为中国品牌在崛起了,那么品牌保护就更加重要了。

6、最后给大家的建议是,不要害怕注册不了,其实现在品牌名称注册不了的解决办法也很多,主要看你愿不愿意尽可能去尝试和多维度考虑,购买商标、提出撤销等方式也是有很多的方法的,如果这方面有难题,可以找代理机构帮助你解决难题。来源:金版权更多商标问题,可咨询,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所发的一切原创或转载的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每一个世纪都有其标签,21世纪的标签无疑是知识,与知识息息相关的就是知识产权。时至今日,大到世界百强企业,小至街道摊贩,都会谈论并企求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商标权保护。要想获权就得先有权,如何有效增加大同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就显得至关重要。作为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且听我司为您细细道来、抽丝剥茧。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申请商标注册所需文件并不繁杂,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文件是:(1)申请商标图样(2)商品/服务项目(3)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商标代理委托书。乍一看,商标申请貌似很简单,但其实门道多着呢,也就是俗语说的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很多人自以为自个儿把申请材料提交上去便可坐等商标注册证送上门,事实上没有这么简单。

这里的门道就是,不管是申请书还是申请商标图样或者主体资格证明都有其格式要求,不是简单递一张纸上去就可以了。就申请书来说需要填写规范,如申请人名称与主题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一致、国内申请人地址需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国外申请人要求同时填写英文和中文的名称/地址等。

其他的诸如商标图样要求清晰,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商标须填写商标说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有申请人章戳或签字且要求是原件即是彩色章。还有很多细节我司就不一一列出了,但须谨记只有把细节做好才能有效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一般来说,商标局在受理之后会在9个月内审查完毕,如无其他事由便可进入为期三个月的初审公告阶段,在公告期内没有人异议基本上是可以拿到注册证。问题是,就算是提交的申请材料完美无缺,也有可能因为与已注册商标构成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条款如缺乏显著性或者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等原因而被驳回或不予注册。

总的来说,想要有效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率离不开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我司对每一个合作伙伴委托的商标申请都会力求做好每一步骤,不仅会进行事先的商标查询、给客户最中肯的建议,在申请的每一阶段都会及时跟进和反馈给客户,让客户放宽心的同时也能及时作出反应确保申请商标的成功注册。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2014年加快产业转型工作重点》,该文件强调,在2014年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作用。

该文件指出,2014年推进产业发展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增强产业发展协调性,改造提升制造业,发展高端制造业,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大发展。在增强产业发展协调性方面,要促进创新要素和资源更有效地配置到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和行业,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区域产业协调发展。在改造提升制造业方面,要以掌握更多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化解产能过剩,调整和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转移和承接,推动东部地区加快产业升级,加快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格局,引导中西部地区充分利用当地特色资源,承接产业转移。

在发展高端制造业方面,要立足于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需要,以知识产权为先导,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发展高附加值、市场需求潜力大的新产品。在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大发展方面,要围绕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中高端发展,深化产业融合,细化专业分工,增强服务功能,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大同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为了规范特许经营活动,商务部曾于2007年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经营的管理进行规范,考虑到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审批管制,但同时又需要对特许经营进行必要的监督,因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要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依法备案,同年,商务部亦于2007年4月发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2011年已经修订),进一步细化了特许经营备案的相关事宜。

特许经营备案尤其是备案信息的公开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防止欺诈和不实宣传,但个别不法经营者假以商务部特许品牌备案信息公开所产生的公信力,蒙蔽公众及工商行政执法机关,暗行商标侵权之实,造成严重的侵权后果。

首先的特许经营一般为规模化的经营方式,特许经营中特许品牌的被许可人所开展的商业经营活动可能分布在全国的众多地域。故,如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经营进行商标侵权无疑会使得侵犯行为具有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这不仅严重损害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增大商标权人的维权成本及维权难度,而且会在较广的范围内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使得为数众多的消费群体的消费利益得不到保障,进而有害于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

其次,就商标维权而言,通过向工商行政机关进行侵权举报是重要的维权方式,也是较为快捷的、低成本的维权方式,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侵权后,在面对商标权人的维权时,尤其在面对工商部门的侵权调查时,往往以其特许品牌已通过商务部备案且具有合法权利基础为由对其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掩饰,以期达到蒙蔽工商行政机关,规避行政处罚的目的,由于特许品牌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晦性且其权利基础具有形式合法性,且公众大多不了解特许品牌仅是备案性质,工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往往也难以直接判断特许品牌的性质及其背后的权利基础是否合法,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地对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这一新型违法行为作出适当的处理,进而使得商标权人通过工商机关进行维权具有了相当的障碍,而不得不选择成本更高、时间跨度更长的诉讼维权,这不仅增大了商标权人的维权难度及维权成本,重要的是不利于更加有效、及时地制止侵权行为。

再次,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特许品牌进行商标侵权,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破坏了特许经营管理体系,减损了政府备案信息公开的公信力,笔者认为此种侵权行为应该得到商务部门,尤其是特许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视。综上,本文对部分不法经营者间接利用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合法权利形式作为外衣,备案特许品牌,进而以特许品牌之名,行商标侵权之实的新型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分析以及探讨,造成这一侵权现象的原因既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权利客体间可能存在一致性的原因,又有不法经营者对他人知名商标商誉攀附搭借的主观恶意,同时亦有特许品牌备案体系的不完善之处。

当然,笔者无意于对我国的特许经营备案制度进行指摘,仅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以及共同的思考,从而使得更多的专业人士能够关注这一较为新型的商标侵权现象,为我国的商标注册特许经营备案制度提供更多的有益的建议,进而压缩不法经营者的侵权空间,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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